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崭新命题,首次在全面从严治党后面加上“体系”二字。今年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中,就明确提出“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什么、建什么、怎么建”?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陕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探索实践,从健全领导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5个方面守正创新、担当作为。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系统性方案。在这个系统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责任主体,都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责任体系,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所在。
以身作则,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你们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不深入,谈业务工作较多,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较少……”今年3月,彬州市专题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一把手”述责述廉。彬州市委书记王宏志对相关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情况现场点评,既点要害、指问题,直击“病灶”,又为述责述廉对象下一步工作理清思路、对标整改明确方向。
彬州市的本次述责述廉是“全员必考”——2名市委常委、4名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其他市委常委、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责述廉。述责述廉之后,各党委(党组)书记的述责述廉报告归入其廉政档案,作为政治生态分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开展述责述廉,是对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集中会诊”,也是传导压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方法。去年,陕西部分市级、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时,省委书记逐一点评,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在陕西,省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在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等会议上,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具体举措;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都在党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从严从实把责任担起来,对腐败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陕西各市、省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为重点,逐步形成责任清单明晰、界限明确、落实清楚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比如,汉中、安康等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抓实抓细。石泉县纪委监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要求,协助县委更新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采取“清单化”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提醒、督促、收集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并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实行“一季度一更新一反馈”。“我们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清晰、动态管理、考核问责’为一体的‘清单化’管理体系,目的就是督促党委(党组)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石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真管真严,主动履行协助职责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出了强有力的指导和规范。
“这也就是说,主体责任是基础,监督责任是保障,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统一起来,才能构建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陕西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要负责人解释。
构建起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既面向9800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又覆盖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既抓“牛鼻子”,又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在协助中体现监督、在监督中落实协助,督促同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过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连续4年研判分析全省政治生态,查找在责任落实、廉洁用权、腐败治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向省委提出意见建议,省委将形成的分析报告印发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参阅,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予以通报,进一步提出落实要求。
那么,市、县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如何?去年,陕西省纪委监委调研监督查找短板,在5市10县(区)进行了一次市、县(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找出市、县(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面对面约谈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推动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深入分析十四届省委两轮巡视58个县(市、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梳理出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扛牢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缺失等方面问题。
“去年,市委巡察机构将十三届市委第二、第三轮常规巡察发现25个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巡察整改检查评估情况反馈意见分别抄送市级分管领导。”铜川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这样的做法,在铜川市已成为常态。铜川出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抄送市级领导制度,明确市委巡察机构向被巡察单位的市级分管领导抄送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检查评估情况,提醒市级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并将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落实整改成效评估为“一般”“差”的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加强提醒督促。
陕西省纪委监委着眼于进一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在铜川市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在宝鸡市、延长石油集团开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试点,指导宝鸡市探索形成政治生态研判办法、全面从严治党联谈办法等制度体系;指导延长石油集团“两个责任”进章程,推动对主责专责贯通落实一体考核,不断将“点”上有效实践放大为“面”上整体效应。
贯穿“治”的理念,监督推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现将您分管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予以通报,请您阅知,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从2023年至今,西安市长安区纪委监委向区级领导下发了25份廉情通报,点对点通报其分管(包抓)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
长安区从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等渠道收集廉情信息,向区级领导通报分管区域8个方面的廉情,既可对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包抓)街道、部门相关情况进行综合通报,也可对群众普遍关注、存在问题突出或当前重点整治的领域进行专项通报,给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供决策参考和具体抓手。在长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看来:“坚持责任上的全链条,就是要夯实贯通各级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让其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要监督推动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去年4月,省纪委监委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上,专题通报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情况,推动省政府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要求。”陕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说。每年,陕西省纪委监委都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通报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巡视结果,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上专题通报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情况,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202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372次,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工作6821次,提出意见建议3690次。
近年来,陕西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完善纪委书记向党委书记请示汇报机制,及时向省委书记报告中央纪委各项工作要求,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及时与省委书记交换意见,将省委履行主体责任、省委“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工作列出清单,及时提醒,协助推动落实。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后,陕西省纪委还协助省委起草《关于加强对省委“一把手”和省委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形成自觉受监督、主动抓监督的氛围。
“《实施意见》将省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单列一部分,并细化为12条内容,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省委‘一把手’、省委常委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还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日常监督以及做实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谈话等作出规定。”陕西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意见》聚焦省委“一把手”、常委班子成员、省纪委3个监督主体,梳理出37项重点监督任务,监督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作为管党治党领导主体和责任主体、又作为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新时代,再答“窑洞对”,中国共产党给出了第二个答案,并写进党的二十大报告——“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的要求全面、严格、系统地管党治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会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扎扎实实有序实施,不断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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