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廉政动态
廉政动态

金钼集团党委印发“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
来源:金钼集团|2015/4/29 0:00:00|作者: 汪 博|人气:16989

    近日,金钼集团党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出台《实施办法》,是金钼集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将“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的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厘清了党委班子集体、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及纪检监察部门四个层面的责任。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纪依规行使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实施办法》划清了“责任田”。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深化廉洁教育、推进源头治理、支持和领导纪检工作、严格监督考核等七项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包括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带头廉洁自律等六项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包括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带头廉洁自律等四项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办案件、监督检查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权力运行情况、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追究问责等7项责任。

    《实施办法》确立了十项制度措施,保障“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这十项制度措施分别为责任清单制度、签字背书制度、“双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制度、“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纪委履职保障机制。

    《实施办法》的出台做到了分工细化、职责明确,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更加具体、更加切实可行,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金钼集团将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