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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 当好提拔重用“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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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委(省监委驻集团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2022/5/5 15:41:00|作者:陕西银矿刘行|人气:4708

古人云:“贪吏不可为者,污且卑;廉吏可为者,高且洁。”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企业廉洁从业建设,迫切要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洁从业理念,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监督责任。

制度作为圭臬,丈量廉洁标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为此,陕西银矿公司纪委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切实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干部任前征求廉洁意见作为选拔任用的首道程序。对拟提拔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严格审核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对廉洁问题“零容忍”

教育有机结合,拧紧纪律发条。始终把“任前廉政考试”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要程序,实现任前“廉考”常态化并把考试成绩作为是否任命的重要依据。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对如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进行全方位测试,既是一次廉政考试,也是深刻的廉政教育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增强了任职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厚植了廉洁从意识,真正让干部拧紧纪律规矩的“发条”,牢记“红线”,守住“底线”,为打造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监督落到实处,筑牢思想防线。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新任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程序;纪委主要领导既要提要求,谈话对象也要作表态,目的是督促新任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廉洁用权观念,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新任干部到了更重要的岗位、承担了更大的责任,通过廉政谈话思想上打一剂廉政“预防针”,帮助增强自身拒腐防变“免疫力”,进一步筑牢思想纪律道德防线,激发工作动力

同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一章对纪律和监督提出了新要求,为选人用人监督前置提供了有效保障,对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具有重大意义,坚决阻断了干部带病提拔的通道牢牢守住防止带病提拔门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