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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竹”为节 以“莲”为镜——榆林新材料集团供销分公司开展廉洁文化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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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委(省监委驻集团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2023/12/4 9:32:00|作者:榆林新材料集团供销分公司|人气:20165

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宣贯,榆林新材料集团供销分公司开通线上廉洁文化宣传版块,通过介绍廉洁思想和历史故事,展示廉洁主题作品,让廉洁文化浸润广大干部职工心田。

职工作品将竹、莲与廉有机融合。以竹之虚而有节、挺拔凌云的特质契合古代贤哲“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情操,用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廉思想表达预防腐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以“竹”为节,以“莲”为镜,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引导干部群众在作品欣赏过程中深受廉洁文化洗礼,营造“崇莲爱莲、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千百年来,中国文人咏竹、画竹、颂竹,将竹子作为清高自洁的象征,竹子被赋予的坚毅、清廉等精神,又有“廉竹”等美誉。今人以竹寄情,深化出坚忍不拔、刚直不阿、清廉自洁的“廉竹精神”,无论是位居庙堂之高或是处江湖之远,都应坚守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的底线。与竹相似,莲花自古也象征清正廉洁,无论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还是“看取莲华净,应知不染心”,都是以“莲”的珍爱自洁凸显“廉”的正直磊落。用莲倡廉,意在引导党员干部洁身自好如清莲纤尘不染。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清廉有色建设为载体,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廉洁文化建设水平,传播廉洁理念、弘扬廉洁文化,以清廉之风养德固本、正本清源。